关于镜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5-12-08 10: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5〕1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机关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设施短板,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12-350181-04-01-67920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镜洋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原归国华侨联合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总面积82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地面铺装、天棚吊顶、墙面抹灰、更换门窗、新增屋面、水电改造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4万元,基本预备费4.0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