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城水库景点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5-12-15 10:58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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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15 10:5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香城水库景点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渔政〔2025〕1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文旅经济,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香城水库景点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512-350181-04-01-374878)。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渔溪镇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香城水库现状管理用房及周边进行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现状建筑原址重建,总面积450平方米,将现状田地改造为种植中草药的百草园,并对配套照明与给排水等进行提升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5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3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福清市渔溪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剩余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月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