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家园(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的函
日期:2025-05-12 09:2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批复幸福家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蓝投〔2025〕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曾于2023年12月1日以融发改审批〔2023〕876号文批复了幸福家园(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批复,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园区员工住房需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幸福家园(二期)项目(项目编码:2310-350181-04-01-399147)。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江镜华侨农场。
四、项目单位: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幸福家园(二期),总建筑面积27859.9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759.98平方米(不含商业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设计总户数380户,设置机动车停车位9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8个。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6015.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90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0.2万元,基本预备费740.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融发改审批〔2023〕876号文予以作废。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