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24-2500-2024-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6-26
- 标 题: 福清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智慧商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商务运行〔2024〕32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智慧商圈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助力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智慧商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4〕5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运营单位为主体申报“智慧商圈”:聚焦商圈综合体、特色步行街等,近年来在智慧服务保持投入,进行软硬件改造升级,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提升城市商业能级的优秀项目,优先推荐获评省级示范商圈和福建省特色步行街项目单位,如申报主体较多,原则上我市将择优向福州市商务局推荐1个。
二、申报条件
1.在福州市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项目位于福州行政区划内,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业集聚区设施业主或商业场地实际运营机构;
2.近年来在提高消费便利度、营销精准度或运营智慧度进行持续投入,在消费者中有较好的影响力、知名度或美誉度;
3.主体目前正常经营,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在智慧商圈推进建设过程中合法合规,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申报要求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商圈建设实际,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动员、全面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智慧商圈(附件1),申报智慧商圈需提供1000-2000字商圈及智慧商圈建设投入介绍,并提供10张以上高清照片。提供的申报材料需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4份,A4纸胶装或装订成册。
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fqswjyxk@163.com或可光盘、U盘送达。联系人:叶惠美,联系电话:85168828。
附件:福建省智慧商圈申报表
福清市商务局
2024年6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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