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28-1000-2025-0003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卫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5
- 标 题: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5年医养结合与老年健康项目专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卫〔2025〕66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54号),现下达2025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专项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开展2025年为我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具体经费分配见附件)。
拨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6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项目服务获得的经费,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购置。
附件:2025年福清市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经费分配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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