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28-2500-2023-0003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卫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4-13
- 标 题: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2年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卫〔2023〕71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方案的通知》(融卫〔2022〕251号)文件,考核结果与应发补助资金挂钩(即药品销售总金额×15%)挂钩,现将2022年基本药物考核结果应用通知如下:
一、除海口镇中心卫生院外,其余23个单位考核结果为一档(成绩≥90分),给予应发补助资金的100%。
二、海口镇中心卫生院考核结果为二档(70分≤成绩<90分),给予应发补助资金的95%。
三、海口镇中心卫生院的扣减补助资金4.7315万元由市卫健局统筹用于奖励其余23个单位,单机构奖励金额=该机构成绩×(扣减补助资金总额/所有一档单位成绩合计),具体见附件。
四、此项目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309项“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科目,各单位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
附件:1.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成绩表
2.2022年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