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0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第三批2023年台风受灾主体进行信贷贴息。现将受灾主体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信贷贴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月23日至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清市金融和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85165021
联系人:何祎洁
福清市金融和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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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0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第三批2023年台风受灾主体进行信贷贴息。现将受灾主体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信贷贴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月23日至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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