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我局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福清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2、编制主体:福建省港航勘察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文本附后):
中核汇能福清核电温排区25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楼905海域海岛科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91-85276566 邮政编码:350300
附件:中核汇能福清核电温排区25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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