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富轩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纳米材料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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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富轩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纳米材料项目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福建富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电子级硝酸、年产4000吨硝酸银、年产1200吨超细银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施工车辆清洗废水,通过建设简易的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截水沟与简易的泥浆水收集池。
废气:施工场地主要干道采用沥青覆盖或临时砂石铺盖等硬化措施;出入口砌筑洗轮槽和洗车平台;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立围挡,采取挂网式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固废:渣土、建筑垃圾中的碎砂、石、砖、混凝土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填埋洼地用;废钢筋、废纸箱、包装水泥袋等回收利用;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指定人员负责及时收集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噪声:选用新型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时间。
运营期
废水:建设雨污、清污分流收集系统;废水经沉淀后监控达标后排入江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电子级硝酸生产废气经二级水吸收+强氧化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含银废液三效蒸发器不凝气、超细银粉反应废气先经氨回收塔回收氨气后再经二级水吸收+二级水洗+高效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罐区废气、污水站生化系统废气、危废间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氧化吸收+碱吸收+生物除臭处理由排气筒排放;超细银粉抗坏血酸投料废气、破碎、包装废气经相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污水站配套的三效蒸发器蒸发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固废: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待鉴定固废,暂按照危废废物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的措施。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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