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23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七条措施”政策补助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2-02 11:44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七条措施的通知》(融政规〔2023〕2号)和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七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农[2023]283号)精神,今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粮食规模生产、规模种植双季稻、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大豆和马铃薯种植及开展水稻机插集中育秧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给予补助。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核实确认、公示,镇街(农场)、市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汇总,组织开展核验,并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背景进行审查,拟确定全市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生产补贴面积41801.71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234户,补贴金额418.0171万元;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双季稻补贴面积1439.8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30户,补贴金额14.398万元;符合条件的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贴面积313.8亩,共涉及农业企业1户,补贴金额3.138万元;符合条件的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补贴面积63.2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2户,补贴金额1.264万元;符合条件的大豆种植补贴面积224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4户,补贴金额6.72万元;符合条件的马铃薯种植补贴面积118.9亩共涉及种植户1户,补贴金额3.567万元;符合条件的开展水稻机插集中育秧补贴秧盘数92500盘,共涉及农业企业2户,补贴金额9.25万元;合计补贴金额456.3541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591-85222459

  附件:1、2023年福清市种粮大户种植面积统计表

  2、2023年福清市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申请汇总  表

  3、2023年福清市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申请汇总表

  4、2023年福清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5、2023年福清市种植大豆补助申请汇总表

  6、2023年福清市种植马铃薯补助申请汇总表

  7、2023年水稻机插育秧补助资金汇总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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