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批准音西街道龙溪村等28个村庄规划的请示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音西街道龙溪村等28个村庄规划(详见附件),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各有关镇(街)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各有关镇(街)、各有关村做好规划的实施,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各有关镇(街)今后要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三、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各有关镇(街)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附件:音西街道龙溪村等28个村庄名单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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