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流通环节)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品流通环节5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粽子)、酒类、水果制品等产品,共抽检样品100批次,合格100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29批次、食用农产品71批次),合格率100%。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福清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表(第二期)(食品流通环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