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1-23 16: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疏港公路工程

福清东瀚镇

福建昆仑能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起点位于福清东瀚镇莲峰村万安作业区福建LNG项目厂区北侧开口,终点与省道305平面相交,全厂12.037千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建设桥梁7座,涵洞36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或海域。对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项目搅拌、抑尘、冲洗用水水质要求不高,通常SS浓度小于200mg/L就能使用,因此项目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抑尘、冲洗,不外排。

废气:福清市多年平均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次主导风向为东北偏北风,施工生产区合理布局,料场设置在居民点下风方向尽量远处。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村庄沿线的施工场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桩基施工的钻孔泥渣、施工时的废弃砼渣、建筑废包装材料、建筑机械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禁止向海域随意倾倒垃圾和弃土弃渣。施工机械保养产生的各类废油料、润滑油等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入地表水体和海域,配备符合要求的垃圾容器,并备有垃圾接受处理的记录簿,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桥梁桩基钻渣在泥浆沉淀池简易沉淀,干化后运送至三山镇政府储备地2009-037A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在施工区附近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及时清运,防止雨水将垃圾冲刷入水体或海域。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平台和施工栈桥。

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运营期

废水: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噪声:营运期道路两侧距红线35米范围内声环境功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35米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此外道路两侧距红线35米范围内,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内声环境功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3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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