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世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汽车零部件15万件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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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世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汽车零部件15万件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帝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C2厂房)
福州世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福建帝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C2厂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汽车零部件15万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福建帝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车间采取严格的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吹塑、焊接组装等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供料粉尘经收集后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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