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关于报送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试验方案的通知》,为谋划福清市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试验任务,现开展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试验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
福清市辖区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在辖区内开展重点试验示范项目的科研单位。
二、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由农业经营主体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补助;由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0%补助。符合要求的多个项目申请补助总额超过100万元时,按比例核减每个项目的补助额。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类型。应符合《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围绕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优先支持示范带动和试验创新能力强的项目。
2.建设时限。属于2025年在建或拟新建项目,原则上应在2025年度内完成。应明确项目各阶段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时限,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3.资金拼盘。要按照补助标准明确项目财政支持、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资金的构成情况。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项目申报主体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我局择优遴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厅研究后确定支持项目。
五、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情况表报》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乃炎,联系电话:85235025。
附件:1.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试验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试验项目情况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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