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3-01-08 23:35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两稳一保一防,着力保民生、保运转、稳增长、促发展,加大财政政策应对力度,积极做好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为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44亿元,全市财力预算为115.24亿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7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7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我市新出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绩效奖励、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增资政策超出年初预算,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33.4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19.43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8.26亿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的92.3%,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完成192.48亿元,同口径增长4.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完成128.81亿元,同口径增长18.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05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13.4%。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8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9.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3.94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3.13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0.81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受土地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减收,同时上级新增我市第三批、第四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65.17亿元,加上全年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9.1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调整为104.31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下降28.7%。政府性基金支出85.35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下降19.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214.4%,增长86.8%,主要是市属国企利润上缴较多。加上上年结转收入630万元,收入合计17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15万元,增长790.8%,主要是上年支出基数低以及本年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17亿元,完成预算的85%,增长1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的92%,增长5%。滚存结余17.8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3.83亿元,其中,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43.45亿元,增长265.4%,主要是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债务规模,我市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新增债务限额相应大幅增加。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受国内外形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市经济运行同样承受着增长回落的压力,给全市财政增收造成较大影响。同时,中央实施更大规模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从4月1日起实施大规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同时,也带来明显的政策性减收影响,全年全市留抵退税约24.5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12.7%。总的来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业投资开发下滑、土地市场疲软和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市税收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状态,全市财政运行面临较大困难。

面对困难和挑战,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严格执行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面落实上级一揽子稳增长政策,细化出台财政政策措施,切实稳住经济大盘,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有效增强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财力保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

1.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

一是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细化出台各项制度性和阶段性措施,实施企业退税财政授权退库机制改革,精简惠企政策兑现流程,加快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全年完成退税减税降费26.9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4.5亿元、减免税费约2.4亿元;对承租国有房屋的984个市场主体,累计减免租金约1353万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激发活力。

二是缓解市场主体融资困难。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单行单户授信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1%贴息支持。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率先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总对总”批量担保机制,累计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提供融资担保7.36亿元。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累计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总额达31.64亿元。

三是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安排科技支出1.18亿元,落实技改奖补和技改贴息、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等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产增效。下达2940万元,支持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拨付12.4亿元,兑现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下达1900万元,实施服务业增产增效行动,支持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安排商务发展专项资金8840万元,出台我市稳外贸稳外资等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外贸出口,促进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四大经济”发展。安排4955万元,支持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下达海洋经济发展专项、港口生产发展补贴等资金2100万元,发展壮大海洋产业,推动港口航线提升发展。安排2810万元,用于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补助,支持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出台促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安排3100万元,支持景区品牌创建、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实施重点景区免门票开放,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安排2400万元,实施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推动文化设施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多措并举促筹资稳投资

一是多元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使用,获批省级代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63亿元,比上年增加34.53亿元,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共支持82个项目,有效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通过资产整合优化、资本金注入等措施,支持国企市场化、多元化融资,依托市属国企平台公司,对接实施30个、总额138.35亿元的融资项目,实际到资65.02亿元。推进6个、总投资126.28亿元的PPP项目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25.9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3.07亿元。

二是集中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聚焦“两新一重”,统筹预算内基建资金31.4亿元,重点支持道路交通、城镇品质提升“十位一体”专项行动、民生补短板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1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征迁等。安排14.6亿元,用于土地收储、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土地收益分成,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有力推进产业平台建设。下达1.45亿元,进一步支持工业园区标准化、中印尼“两国双园”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增强园区综合承载力。从财政体制、税收返还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园区支持力度,安排收入返还5.24亿元,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完善园区配套服务。积极支持平台经济产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元洪国际食品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园区产业集聚发展。

3.兜牢兜实社会民生底线

一是疫情防控有效保障。全市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投入3.46亿元,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新冠疫苗补助、隔离转运和患者救治、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支出,有力保障全市疫情防控资金需求。获批国开行应急贷款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应急生活物资等。同时,积极支援福州市区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人员支援、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交通转运等方面经费。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000万元,落实援企稳岗等政策,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93亿元,补助居民参保缴费和保障养老待遇发放。下达4.36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20元提高至660元。加强社会救助兜底,统筹发放低保补助、物价补贴等1.6亿元。下达3310万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285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9元、99元。下达7000万元,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保障待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三是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下达教育领域项目资金5.05亿元,深入实施城区学位扩容和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8所。下达生均公用经费2.57亿元,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质量持续提升,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和产教融合。下达5960万元,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筹资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下达555万元,加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下达5050万元,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支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安排1.59亿元,支持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政法综治、安全生产、消防事务等领域经费保障。下达1510万元,支持体育设施建设、举办市运会活动等,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4.统筹协调支持城乡建设

一是生态建设不断深化。安排2.36亿元,推进龙江流域生态治理,持续实施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工程。安排670万元,落实湾(滩)长制,推进海上环卫常态化运作,实施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下达460万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镇区生活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下达5800万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推进垃圾分类综合管理。下达1.95亿元,支持植树造林和城区综合性公园建设、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

二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下达200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下达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00万元,支持水稻种子储备、农业生产发展。下达1500万元,支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070万元,推进粮食生产、流通、应急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下达1.65亿元,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

三是城乡建设品质持续提升。持续推动城市更新,深化老城区中心城区样板工程,安排5200万元,大力支持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整体改造提升。下达4900万元,支持市政污水管理延伸完善,推进片区雨污分流“卷地毯”整治。安排900万元,实施城区易涝点整治,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安排5.5亿元,支持江阴镇“小城市”和龙田、高山、渔溪小城镇开发建设。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9200万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提升乡村宜居环境。安排1亿元,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5.提质增效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组织财政收入扎实有力。积极应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强化财税收入征管,积极挖掘增收潜力,着力稳住财税收入基本盘。启动财政、税务收入协调机制,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完善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密切跟踪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情况,确保应收尽收。全面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促进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入库。

二是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提高。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对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继续盘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多渠道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全市资产盘活处置收入1.3亿元。坚决落实 “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核定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强公务活动和资产配置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下降4.1%。积极向上争取支持,2022年上级下达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35亿元,同比增长43%。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实施。市级零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编制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全面推进,实现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全覆盖。对2 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财政评估,对5个、预算总额6亿元项目资金开展事中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市本级层面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全市评审金额达80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约5.58亿元。

四是国资国企改革协同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市属国企公司制改革。出台实施《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体制改革,分类分级开展授权放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盘整划转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标准,通过控制增量、调剂使用、分类处置等措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是财政监督管理成效明显。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督促部门单位加快资金分配和使用,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有效发挥直达机制作用。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偿债责任,积极稳妥、依法合规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开展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1+X等监督检查,促进资金规范使用、推动政策落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落实整改要求,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和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土地、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增加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财政运行呈紧平衡状态,三保和基建项目支出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化解存量债务压力较大;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约束不够有力,资金资产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属国企经营效益不够明显,市场化转型任重道远,等等。对此,我们既正视困难问题,又坚定信心决心,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的关键之年。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点任务财力保障,全力护航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增长6%,按178.36亿元编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按123.71亿元编制。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11.12亿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0.74亿元,下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剔除债券还本支出10.5 亿元、上解上级4.36亿元,全市收入合计124.9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97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按92.52亿元编制,加上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6.76亿元、镇街财政净上解收入18.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扣减安排债券还本支出13.23亿元,市本级收入合计109.4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增长25.4%,按84亿元编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4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16.0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7.9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增长178%,按1500万元编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编制的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增长24%,按17.6亿元编制。其中: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7亿元。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23亿元,增长17%。当年收支结余2.37亿元。

(五)2023年全市四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四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08.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97亿元(其中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预算支出63.8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7.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23亿元。除三保支出外,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支出保障:

1.聚焦科技创新,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深化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行动,推动福清科创城建设。发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等政策效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重点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企业技改增产增效,鼓励头部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推进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加大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专项奖励、购房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建设县域人才高地。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本地院校与重点产业企业深度合作,加快培育产业技术人才。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挥服务业引导等资金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总部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2.聚焦产城融合,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紧扣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港口、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财政资金为龙头,多元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高铁文旅小镇、东部新城等重点板块建设,加快推动路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教育、医疗、公园等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断提升片区承载能力。积极筹措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区样板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统筹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集中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3.聚焦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重点保障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同时,落实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规定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资金来源。落实粮食生产相关资金,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支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开展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支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推进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4.聚焦民生福祉,支持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支持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增加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重点支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校区、龙华职校北林校区、福清开放大学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协同发展。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县域医疗分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增强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促就业、保稳定作用,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定额增长机制。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高龄老年人补贴等政策,继续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支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统筹文化专项等资金,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足用好体彩公益金,支持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聚焦生态文明,支持推进生态市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持续推进生态市建设。持续推进龙江全流域综合治理、中小流域系统整治、东张水库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等。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开展土地整治,实施新一轮造地行动。继续支持海飘垃圾整治,推进海上环卫保洁常态化工作。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发挥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带动和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节能减排降耗,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6.聚焦平安建设,支持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继续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做好政法经费保障,支持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支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业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支持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支持粮食生产、流通、应急能力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持续治理餐桌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我们将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好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精准施策促发展,改革创新提效能,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着力统筹资源,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大力培育厚植财源,扎实组织财政收入,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建立资产调剂使用“公物仓”机制,推进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有限财政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着力精准施策,持续稳增长促发展。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精准实施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侨资投向我市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形成产业招商、财源培植、投资拉动的综合效应。持续加大政府债券申报争取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政府有效投资。

(三)着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研究调整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市与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构建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提升重点领域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深化市属国企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有效盘活国企“三资”,进一步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四)着力风险管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坚持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调整预算和完善政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完善偿债保障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财政资金运行监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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