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融侨开发区物流仓储储备地2012-01号项目建设,福清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融侨开发区物流仓储储备地2012-01号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经研究的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私人自建住宅部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为止(期限30日),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5380181),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融侨开发区物流仓储储备地2012-01号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私人自建住宅部分征求意见稿)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