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综〔2017〕386号)
一、补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元洪投资区内建成投入使用、规模在15万吨以上的冻库项目业主。
二、优惠政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1、补助标准。每吨位补助200元人民币,每个项目补助上限为6000万元。
2、补助方式。冷库主体建筑封顶后,按照设计吨位给予每吨位补助100元;冷库设备安装到位投入使用后,再补助每吨位100元。
(二)免租补贴
1、补助标准。交易市场配套的冷库(交易市场的总体设计规模不少于2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规模需达3万平方米以上)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每吨位30元/月补贴,用于业主招商免租金补贴,补贴期2年。
2、补贴方式。交易市场及冷库建成投入使用后一次性补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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