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综〔2017〕131号)
一、支持规模化特色水产品原料基地建设
1、加强优势水产品品种繁育和养殖,发挥区域特色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南美白对虾、鳗鱼、罗非鱼等符合我市水产业特色规模化养殖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形成布局合理、生产稳定、产品优化的水产基地。对龙头养殖企业、省级产业园区、苗种场、连片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的养殖区的道路、供电、引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投资额一半,全市每年补助不超50万元。
2、加大对集约化养殖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工厂化养殖(高位池、保温反季节养殖)的新改扩建及机械化养殖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全市每年补助不超50万元。
二、创新金融服务,实施扶强扶优战略
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针对水产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大胆探索水域滩涂养殖证抵押贷款新模式,降低贷款利率、放宽贷款期限. 提高单户贷款额度、支持渔业企业发展。市每年安排30万元利息补贴。
三、加快水产品质量保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积极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及注册各种商标。市场管理部门要支持水产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评上福州市及省、国家龙头企业视等级给予5至10万元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给予5万元奖励。省级“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认证方面:对新取得给予5万元奖励,到期后又取得认证的给予2万元奖励。
四、科技支撑方面
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水产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品加工技术,推动企业实行科技开发、养殖、加工、营销一体化经营。对评为福州市级以上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项目引进,以及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养殖企业以及管理规范的育苗场,从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予以扶持。
五、创新经营模式
鼓劲企业通过“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促进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革新产品的营销路子,创新社会经济,走特色化、个性化经营模式。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模式的企业、加工企业发展观光加购物、养殖企业发展休闲渔业及利用物联网技术的每家给予10万元以内奖励。全市每年补助不超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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