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工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9-30 18:57

  (融政办〔2018〕126号)

  扶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一定规模的软件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企业入选“全国软件百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其中排名前10名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企业取得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一、二级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配套奖励;企业获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国芯”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对企业入选“福建省优秀软件产品”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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