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台湾大学生来榕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3-23 08:43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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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3 08:4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榕台人才交流合作水平,增进台湾大学生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促进台湾大学生更多地了解我市情况,及早做好职业规划,为来榕创业就业打下基础,我市拟继续开展台湾大学生来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时间 

  2017年暑期(7-8月),时间一个月左右。 

  二、参加社会实践学生 

  台湾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约20名,在读本科生若干名。 

  三、社会实践项目(岗位)征集 

  1、征集对象:各企事业单位、各工业园区。 

  2、申报时间:接收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自愿确定服务项目(岗位),认真填写《台湾大学生来榕社会实践岗位信息汇总表》,于4月3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对申报的项目(岗位)认真进行梳理汇总;项目(岗位)的专业方向、规模、周期要基本适合实习生利用五周左右的时间来完成;接收单位在提出实践项目(岗位)需求并经市人社局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项目或进行变更。 

  2.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开展。 

  3.参加社会实践的台湾大学生往返交通(经济舱)费用、伙食补贴由市人社局承担,各用人单位可给予台湾大学生适当的生活补贴;台生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实习实践单位。 

  地址: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3楼人才开发室 

  邮编:350300 

  联系人:何惠琼、吴珊妮 

  联系电话:86093535 

  电子邮箱:591555641@qq.com 

  附件:台湾大学生来榕社会实践岗位信息汇总表.docx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