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劳务派遣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3-03-28 10:1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对2021年新成立并参保的企业,在2022年9月1日前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可以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根据福州市级下发的企业名单,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2021年度福清市劳务派遣批次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共有福建协诚一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补贴总金额共计2475.74元,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应将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请专款专用。
附件:福清市2021年劳务派遣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汇总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