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革命“五老”人员春节过节费的通知

时间:2025-01-22 15:20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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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22 15:2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元旦春节城乡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过节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革命“五老”人员每人发放800元过节费。此次发放补助对象以2025年1月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革命“五老”人员为准(剔除减员人员),全市共补助15995人,发放资金1279.6万元(详见附件),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补助资金由我局直接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应在保障对象家庭常住地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将保障对象的姓名、家庭保障人口及补贴金额等内容长期张榜公示,公示中应当注意保护保障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并告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落实社会化发放制度,不得出现克扣、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如发现违规领取资金的现象,或因补助对象死亡等原因造成多领的,需立即整改、追回资金,并及时汇缴国库(国库账号:130000000002271414,账户名称:福清市财政局,银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行号:011391000011),并保管好相关票据备查。

  附件:1.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春节过节费汇总表

              2.2025年革命“五老”人员春节过节费汇总表

  福清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