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福清市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4-19 11:44 来源: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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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19 11:4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福清市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413 

   

  福清市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市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均等化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公平公正、居民受益原则,以健康为核心,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宣传、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率以及居民满意度。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健康档案建档率≥8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档案合格率≥80%,更新率≥20%,各类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讲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提供折页、手册、处方等印刷资料至少312种,每2个月更新宣传栏至少1次,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音像资料至少6种;开展健康讲座至少12次,举办咨询活动至少9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开展健康讲座至少6次。 

  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75% 

  (三)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建证建卡,通知并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及时补种工作, 

  建卡建证率≥95%,疫苗接种率≥95%,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100%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了解新生儿一般情况、预防接种和先天性疾病筛查情况。在368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8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新生儿访视率≥85%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8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及时掌握孕产妇信息,积极纳入管理。孕13周前为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出院后1周内进行产妇后访视,产后42天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5%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腹部B(肝胆胰脾)检查项目。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指导。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加大高血压病、糖尿病筛查力度,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患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和至少4次随访,做好随访评估、分类干预,提高健康管理质量。 

  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一次体检和至少四次随访等健康管理。做好病情评估和分类干预。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65%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完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规范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信息登记报告,并建立监督对象档案,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定期开展每年至少4次的巡查巡访工作,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率达≥95%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使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40% 

  (十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及时推介转诊,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患者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使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 

  三、工作职责 

  ()市卫计局职责 

  市卫计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和培训,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等项目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定期督导考核,每半年一次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年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12类服务项目技能培训,规范服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福清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协助市卫计局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一医院和市中医院要重点做好慢性病患者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等项目管理,并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市疾控中心要重点加强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管理与指导,并在有关医疗机构配合下,做好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项目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要重点加强对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项目管理与指导。市卫生监督所重点加强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指导。 

  ()基层医疗机构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免费为居民提供l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对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健全管理。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不断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满足项目工作的需求。 

  ()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纸、短信、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活动要既富有特色,又贴近生活。医务人员要主动为居民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讲,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效、有序实施。 

  (三)合理使用资金。各单位要科学、合理、有序地使用项目资金,向重点、难点项目倾斜。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不定期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能培训,不断规范服务操作。各单位要加大对职工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培训力度,转变服务理念,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强化考核和督导。市卫计局将定期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附件:福清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细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