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19-05-28 16:22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确保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3613.87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按规定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8〕123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卫生健康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8〕127号)文件,此次共下达补助资金3613.87万元。
二、根据《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融卫〔2018〕254号)《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融卫〔2019〕18号)《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应用的函》(融卫函〔2019〕17号)文件,市卫健局决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做如下应用:
(一)龙田镇卫生院、三山镇中心卫生院、东瀚镇卫生院、新厝镇卫生院、东张镇中心卫生院、镜洋镇卫生院等6个单位各扣减人均补助资金1元,江阴镇卫生院、上迳镇卫生院2个单位各扣减人均补助资金2元,沙埔镇卫生院、一都镇卫生院2个单位各扣减人均补助资金5元,以上单位共计扣减补助资金92.1302万元。
(二)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单位综合成绩>90分,各奖励人均补助资金5元,分别为27.6465万元、17.0435万元。南岭镇卫生院成绩排名较上年度进步11名,奖励人均补助资金10元,为7.366万元。阳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头镇卫生院2个单位成绩排名较上年度进步7名,各奖励人均补助资金2元,分别为8.298万元、12.1062万元。海口镇中心卫生院、三山镇中心卫生院2个单位成绩排名较上年度进步6名,各奖励人均补助资金1元,分别为7.4502万元、11.9983万元。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2年工作表现优秀,再奖励0.2215万元。以上单位共计奖励补助资金92.1302万元。
(三)以上考核结果应用于市卫健局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时执行。
三、此项目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附件: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