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17-2500-2026-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城管局
- 成文日期: 2026-02-10
- 标 题: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暨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城管〔2026〕32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暨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融城管〔2026〕32号
来源:福清市城管局
时间:2026-02-12 16:2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2026年第一季度及春节前人流密集、低温天气叠加的安全风险,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聚焦城管领域核心业务、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稳定,为春节营造安全祥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做到局内部、核心业务、监管企业、特殊作业、节前重点区域排查全覆盖,摸清隐患底数。
2.闭环整治:建立“排查—登记—整改—复核—销号”机制,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清零。
3.压实责任:健全“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推动局下属单位、各科室、基层中队、监管企业安全责任落到岗、落到人。
4.长效巩固:梳理共性隐患,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治本攻坚成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6日,分三阶段推进:
1.节前检查整治阶段(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14日):各下属单位、科室、中队及监管企业全面自查,并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2.节中巡查处置阶段(2月15日至2月23日):强化节中重点区域巡查和值班值守,及时处置隐患及突发事件,督导企业落实节日安全责任。
3.节后复产检查阶段(2月24日至3月6日):开展隐患“回头看”,落实开工复产安全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
(二)检查范围
覆盖城管领域全场景,重点聚焦5类范围:
1.内部管理领域:局机关、下属单位、各中队办公场所、仓库机房、停车场、执法车辆及职工宿舍。
2.核心业务领域: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环卫保洁、建筑垃圾处置、垃圾分类及处置、园林管理全流程。
3.监管企业领域:“牛皮癣”保洁、共享单车、建筑垃圾运输、环卫保洁、垃圾发电、市政管养、园林管理等企业。
4.特殊作业场景:有限空间、路面、高空、园林作业及危化品使用等场景。各下属单位、科室要吸取国内近期事故教训,面向监管企业同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台账详见附件1、附件2)。
5.节前重点区域:商业街区、广场、交通枢纽、公园、农贸市场及景区周边,重点排查店招标牌、临时设施、节日装饰、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各责任单位对照以下任务开展工作,兼顾消防安全等各类共性安全要求,同步落实治本攻坚相关工作,确保可落地、可核查。
(一)内部安全管理整治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市容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中队
细化任务:
1.消防安全:排查消防设施完好年检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规范物品堆放,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车辆安全:排查执法及公务车辆车况、年检保险情况,建立维保台账;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严禁违规驾驶,规范车辆停放及防盗管理。
3.值守应急:落实节日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落实“人走断电、锁门、关窗”制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
4.其他安全:排查办公区域门窗、监控完好情况,规范仓库物资堆放,加强职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市容领域安全整治
责任部门:市容监管科、各基层中队
细化任务:
1.监管企业检查:核查“牛皮癣”保洁、共享单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及作业设备维保情况;督促企业开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规范户外作业防护。
2.节前市容整治:排查整治店招标牌、户外广告安全隐患,依法处置违规及松动破损设施;整治促销展台、节日装饰等临时设施安全隐患;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结合城管“三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三)市政设施安全整治
责任部门:公用设施监管科、各基层中队
细化任务:
1.道路桥隧:排查整治路面破损、人行道板松动等隐患,优先整治人员密集区域道路隐患;排查桥梁隧道设施,健全“一桥一档”,整治D级及以下桥梁隐患,严禁超限通行。
2.路灯照明:全面巡检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及时维修破损部件,保障节日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8%;规范路灯维修高空作业流程,防范高空坠落、触电风险。
3.企业督导:检查市政管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规范施工流程,整治施工区域安全隐患。
4.隐患上报:各中队做好辖区市政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好临时防护,建立巡查台账。
(四)环卫领域安全整治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监管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各基层中队
细化任务:
1.环卫作业:规范路面保洁、垃圾清运作业流程;落实水域作业安全防护,清理水域周边垃圾;排查产业园、公厕、中转站等场所及设备安全隐患。
2.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规范作业流程,配备防护及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演练,杜绝违规作业。
3.危化品管理:排查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规范储存及使用流程,防范泄漏、中毒事故。
4.垃圾分类:排查整治分类屋、转运站设施及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用电管理;督促镇(街)监督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
(五)建筑垃圾处置领域安全整治
责任部门:建筑垃圾处置中心、车管中队、各基层中队
细化任务:
1.企业及车辆管理: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排查运输车辆车况、密闭性及相关证件,建立维保台账,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
2.出土及受纳点管理:督导出土点规范施工,整治受纳点垃圾超高堆放等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
3.路面巡查:严查运输车辆滴洒漏、违规倾倒等行为,建立巡查台账,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4.长效管理: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完善自查自改机制。
(六)园林管理领域安全整治
责任部门:园林管理处
细化任务:
1.园林设施安全:排查城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内景观小品、亭台廊架、健身设施等是否牢固,及时维修破损、松动部件;整治绿地内枯枝、危树(枯树、倾斜树、病腐树),尤其是人员密集区域周边树木,严防倒伏、断枝伤人,建立危树整治台账;加强园区临水安全防护以及入园车辆管理(车速、数量等)。
2.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园林修剪、浇灌、病虫害防治等作业流程,高空修剪作业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佩戴防护用品,设置警示标志;排查作业工具(高空作业车、剪枝机等)维保情况,建立维保台账,严禁不合格工具投入使用。
3.危化品及消防安全:规范病虫害防治所用农药(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建立管理台账,专人负责、单独存放,张贴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严防农药泄漏、中毒;排查公园、绿地、办公区域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清理枯枝落叶等易燃物,严禁违规动火、吸烟。
4.节前及日常巡查:春节前加密公园、绿地巡查频次,排查整治人流密集区域园林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督促园林管护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专项督查及法制审核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细化任务:
1.专项督查:不定时开展一线督查,覆盖各责任单位及重点领域、关键点位,重点核查隐患排查、整改及值班值守情况,通报整改不力单位及个人,建立督查台账。
2.法制审核:指导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工作,加强案卷审核,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落实部署检查,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分工,落实“三管三必须”,加强协同配合,杜绝推诿扯皮。
(二)完善台账管理。各部门及监管企业建立完善各类安全台账,动态更新,及时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有据可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民主动参与,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四)落实信息报送。请各下属单位、科室、中队于2月13日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详见附件3),于3月6日更新“四个清单”并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工作台账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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