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8-29 1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伟懋(福清)机电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

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路线起于上迳镇牌边村,与国道G324线平交,路线自东向西经林泉村,下穿过福厦高铁后,新建桥梁跨越沈海高速、经溪北村、木厝洋村、三落厝后,终点至黄檗山万福寺,路线全长5.2千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噪声:道路建设经过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

2

伟懋(福清)机电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范围内)

伟懋(福清)机电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新增机械配件5万套、发电机配件1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喷漆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无法利用的废渣(液)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熔化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芯成型及铸造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汇同烘干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成品、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收集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9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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