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项目编号:LHCG2025030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一、项目条件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本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方案与预算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完善北林新校区体育馆功能,打造适配多元场景的现代化场馆。通过采购专业扩声、灯光系统及舞台配套机械,实现三大核心目标:一是保障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的清晰音频传输,音质稳定、覆盖均匀;二是提供适配不同场景的专业照明,满足视觉需求与活动呈现;三是借助标准化舞台设施,支撑各类活动顺畅开展。项目将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体育教学、文体活动及学术交流硬件保障,助力校区发挥职业教育示范作用。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征集内容:(见以下货物(服务)一览表,具体要求到附件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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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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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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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育馆舞台设备 |
详见附件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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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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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人对上述各品目均需报价,以总价作为后期招投标参考,同时可提供更优的服务方案,由学校采购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研究决定方案。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
2、参加方案报名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人需提交资格文件单独封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2日
五、项目咨询、方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如需咨询请在正常上班期间联系倪老师,联系电话:18150032533
2、方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收)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设计必要的情况下,允许实地察看或提供平面图等必要的可公开的数据、如果是当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学校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
2.报名人报送的征集方案必须包含报价(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辅材、安装调试费、运输搬运费、税费等,不得另行再单列(一式三份)。征集的方案允许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以上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填写单价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效果图、设计图纸允许另外用纸),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采购单位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报名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他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需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资格文件另行封装。
七、方案收件联系人:
1、单位地址:福清市城关文兴路60号
2、联系人姓名:吕老师
3、办公室电话:0591-85269823
4、手 机:13635251311
5、邮 编:350300
八、监督电话
校监督电话:0591-85223019
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85210463
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85210479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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