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04-2707-2023-000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3-11-24
  • 标    题: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教〔2023〕323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
融教〔2023〕323号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时间:2023-11-27 16:50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财政局、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教〔2019〕  286号)文件,2019年秋季学期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83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600元。

  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符合规定班生规模范围内的实际在园幼儿数,安排2023年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613.17万元,扣减融教〔2023〕153号文件已预拨320.49万元,本次实际下达292.68万元(附件1),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7.7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2.83万元、本级配套资金247.73万元。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物业、劳务、图书资料和教玩具购置等,以及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维修维护,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根据《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本次资金通过各中心幼儿园转拨到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奖补资金专用账户,各普惠性民办园应将其作为项目资金核算,各中心幼儿园应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各普惠性民办园年末认真填报《XX年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明细表》(附件2),并经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在次年第一季度年检前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 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

        2. 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明细表

        3. 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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