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网络版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品名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网络版执法记录仪 |
台 |
详见附件1 |
2 |
企业级机械硬盘 |
块 |
|
注:1.执法记录仪拟采购400~500台、硬盘拟采购40~50块; 2.以上设备质保期均不低于3年且故障不返还。 |
三、提供资料
(一)报价供应商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所交递的报价方可被我单位采纳:
(1)供应商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执照证书(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应是“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应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四、提供资料
(一)报价资料
1.供应商法人、执照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3.报价单[须补充填写相应品目拟投入设备的品牌、型号并逐个分项报价(报价单位:台(块)/元);各设备所报价格须是设备最终投入正常使用时所包括的如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请予以支持。
(二)报价提交时限与方式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4日17时。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寄送至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福清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人:汪警官,电话:0591-85195105。
福清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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