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精神,特制定2025年随机抽查计划。
一、市民政局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事项
我局2025年随机抽查事项:1.对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监督检查(详见附件1),具体抽查工作由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2.对全市养老机构规范经营情况监督检查(详见附件3),具体抽查工作由养老和老龄工作服务科组织实施;3.对全市殡葬领域服务设施的监督检查(详见附件5),具体抽查工作由社会事务科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
全年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应不低于对应事项检查对象的5%(详见附件2、4、6)。
(三)抽查频次
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工作应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养老和老龄工作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根据工作计划确定。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人员应从《福清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详见附件7)。
(五)抽查方式
抽查活动开始前,由办公室牵头,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软件系统,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邀请局机关纪检组、办公室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全过程,同时将抽查过程形成书面文字资料,保存归档。
(六)抽查结果公示
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在随机抽查活动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示。
(七)其他要求
具体实施抽查业务工作的科室,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录入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
二、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
由民政局牵头市监、消防、住建等部门完成养老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民政局制定检查方案,并联合市监、消防、住建等部门实施检查,做好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部门协调、抽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附件:1.福清市2025年度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清市2025年度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福清市2025年度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福清市2025年度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5.福清市2025年度殡葬服务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6.福清市2025年度殡葬服务机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7.福清市民政局2025 年度执法人员名录库
福清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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