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养殖企业、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场、福清市南鑫牲畜屠宰厂: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2年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4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2-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福清市级补助资金89.3277万元、97.9146万元;2022-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福清市级补助资金7.5348万元、9.6936万元。共计204.4707万元。
根据福清市财政局要求,本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由我局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养殖企业账户上。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收款发票(或收据)及账户信息报送到我局1606办公室。
附件:
1、福清市2022-2023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2、福清市2022-2023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联系人:陈沁蕾 电话:85167121)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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