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6-01-19 11:32
 

关于福清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9在福清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清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着眼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23亿元,全市财力预算为54.91亿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预算54.91亿元。根据2015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全市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1 亿元,全市支出预算为56.29亿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据统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1.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加7.54亿元,增长10.2%。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加3.1亿元,增长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1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9.82亿元,增长16.4%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7亿元,市本级财力预算为51.5亿元。根据2015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市本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34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为53.08亿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据统计,201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亿元,完调整后预算的99.4%,比上年增加6.78亿元,增长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3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0.23亿元,增长18.6%

2015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21.36亿元,增长3.8%。企业所得税18.3亿元,增长42.1%。营业税7.86亿元,下降21.5%。地方小税种14.73亿元,下降10.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农林水支出5.34亿元,增长11.6%。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推进以“一区三园”为重点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设施农业、对台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水库除险加固、“千里水网畅通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支持“四绿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龙江流域保护及中小河流治理。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教育支出20.97亿元,增长14.7%。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启动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和校舍安全工程,新改扩建校舍面积15多万平方米,增加2000个学位。支持中小学教育装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系列政策,加强龙华职专等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公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落实山区、海岛教师补贴政策,支持教师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亿元,增长39.9%。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42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4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受益人数超过2.8万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给予补助和税费优惠,支持建设社会福利中心。加强就业资金管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1亿元,增长7%。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着力构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福清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新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配置。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制药品零差率改革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和人员经费,支持基层卫生条件改善。继续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增长0.4%。完善促进企业创新转型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引进消化,支持建设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和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打造示范、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亿元,增长13.1%。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支持改造提升12个镇街文体中心和37个农家书屋,新安装25套体育健身路径,扶持惠民乐万家文化巡演、闽剧汇演等公益性演出69场。支持全国青运会福清赛区场馆提升改造、器材配置完善等。继续做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免费开放,支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

住房保障支出2.26亿元,增长133.4%(主要是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431套,新开工882套。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优惠政策,对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类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交通运输支出1.27亿元,增长152.3%(主要是公交运营和江阴港区发展集装箱补贴增加)。重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助,实行公交新增线路运营等补贴,做好交通便民和公交服务便民工作,支持“村村通客车”工程。落实港口生产发展优惠政策,对江阴港区巩固国际航线、国际航线箱量增量、外贸集装箱公路运输及“定点定班”穿梭支线运输业务等项目实行补贴。

节能环保支出0.81亿元,下降35.5%(主要是上年安排江阴工业区环保隔离带建设地方政府债券支出本年无此支出)。完善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支持重大节能项目、减排项目建设,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和鼓励节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对提前报废“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

公共安全支出3.75亿元,增长12.8%。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政法经费和社会公共安全投入,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支持“数字福清”建设,推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支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地震救援装备配置,以及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2亿元。根据2015年财政收入形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6.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7.92亿元(不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0.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8.2%,比上年增加15.56亿元,增长44.8%。政府性基金支出40.44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99亿元,增长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加0.23亿元,增长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比上年增加0.96亿元,增长15%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稳增长,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共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4.76亿元,争取上级核定我市新增债券额度3.25亿元和置换债券额度18.44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市政、工业区、水利、电力、环保等重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0.76亿元,落实支持工业企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推动企业上市、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发展、促进社零和外贸稳定增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统筹0.65亿元,推动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产业、旅游经济加快发展,支持总部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发展,以及企业人才引进与培养。三是支持科技创新。投入0.97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品牌创建、标准建设等。四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出资0.75亿元设立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融侨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支持投融资平台、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企业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建和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五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扶持高新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六是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安排企业应急保障资金0.55亿元,累计为16家企业提供资金应急帮扶。落实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构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公共平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2.惠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一是加大民生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涉及民生相关的支出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二是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市财政共下达转移支付1.22亿元,提高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建立稳定规范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1户。三是注重民生投入使用绩效。选择6个民生支出项目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和监控,涉及财政资金3.59亿元,逐步建立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3.促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启动,初步建立了“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市共清理0.59亿元,收回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及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组织市直部门公布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及核查工作,摸清政府存量债务底数。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健全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偿债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4.强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积极采取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动态监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重点税源发展变化的研究分析,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二是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实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市“三公”经费支出 0.45亿元,比上年减少0.11亿元,下降18.6%。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专项检查,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五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推进镇街财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全市24个镇街财政所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部通过验收。六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部分通用和专用设备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费用管理、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等,并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工作。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回落;重点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支出进度仍然偏慢,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民生持续改善,为加快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遵循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7.77亿元,比上年增加6.51亿元,增长8%。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2亿元,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8%。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6.6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5亿元,全市总财力预计63.2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9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1.83亿元,比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7%。市本级财力59.7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2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3.69亿元,增长15.3%。教育支出18.05亿元,增长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亿元,增长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亿元,增长54.2%。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增长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2亿元,增长14.3%。住房保障支出1.12亿元,同口径增长31.3%。交通运输支出0.87亿元,增长33.8%。节能环保支出0.3亿元,增长111.4%(主要是安排“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经济补偿)。公共安全支出4.3亿元,增长18.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0.1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0.1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20%。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07亿元,比上年增加7.57亿元,增长89.1%(扣除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从2016年起纳入预算,同口径增长10%),其中,本级财政补贴收入5.42亿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6亿元,个人缴费收入6.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7亿元,比上年增加5.79亿元,增长83.7%(同口径增长11%)。本年收支结余3.37亿元。

(二)2016年财政政策重点

1.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支出21.38亿元,支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园区、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通过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发行城投公司债券、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形式,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3.89亿元,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企业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外贸出口、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海洋等新兴产业。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整合涉企专项资金,探索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并积极对接省级、福州新区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四是支持创业创新。安排专项资金 1.35亿元,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设立研发中心、实施技术改造、创建知名品牌、参与标准制定。研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2.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江阴“小城市”和小城镇试点改革发展。2015?2019年对江阴工业区和江阴镇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土地出让金收益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全额返还,支持江阴省级“小城市”试点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加大支农、教育、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投入,支持试点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支持龙田、高山、渔溪3个小城镇试点综合改革。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二是完善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税改专项转移支付、缓解镇级财政困难补助、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0.7亿元,逐步提高镇域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促进“三农”发展。继续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持续加大对特色现代农业、水产业、现代渔业、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投入,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四是加快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重点支持产业扶贫、保障扶贫、搬迁扶贫,进一步加大对一都、东张、南岭等欠发达镇村和老少边岛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五是实施交通便民工程。重点支持购置新能源公交车30部,建设充电桩200座,加快公交车充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建设。

3.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补短板、惠民生、兜底线”的原则,继续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共安排46.81亿元,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校安工程建设,计划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20所、幼儿园6所,新增2600个学位。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政策,支持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常态化的办医经费补助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药品和耗材零差率补偿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5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三是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措施,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的多元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城乡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四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公益性演出,继续推进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五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安置区和保障房建设。

4.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财力支持机制。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一都、南岭、东张等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生态区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二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共安排4.94亿元,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支持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土流失治理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宜居环境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支持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大节能项目、减排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实现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体系。

(三)2016年财税改革工作重点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一是编制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二是完善地方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镇街两级地方预算管理体系,规范镇街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监督。三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完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四是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在已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逐步公开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目录信息、预算绩效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

3.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完善政府债务运行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落实偿债资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中央关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及税制等改革动向,对重点产业、重点税源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中央税制改革涉及的税种,做实做细税基。

(四)扎实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1.依法理财,优化财政服务方式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精简优化财政资金审批审核,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高高效便民服务水平。

2.强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继续保持“零增长”。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卡制度,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有机结合。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减少资金沉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3.加强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二是规范收入征管。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健全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三是严肃财纪纪律。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开源节流,提质增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福州新区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加快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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