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4-01-15 11:09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清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福州市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聚焦实施“三争三领”行动推进“十大工程”,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巩固经济向好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努力增收节支,积极挖潜增效,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71亿元,全市财力预算为124.97亿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9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42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2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新增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相应增加支出,以及加大企业奖励扶持、化解历年挂账等增支超出年初预算,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38.8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14.56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72亿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的112.6%,增长19.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增长1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2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0.5%。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下降0.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4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16.02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7.98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彩票公益金、污水处理费增收,以及上级新增我市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相应增加支出等超出年初预算,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4.38亿元,加上全年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0.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调整为155.29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4%,下降3.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影响。政府性基金支出119.43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37%,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拉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7万元,完成预算的47%,下降63%,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可分配利润下降,相应减少2023年上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2万元,收入合计14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23万元,下降18.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亿元,完成预算的87.5%,增长1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08亿元,完成预算的92.4%,增长7.4%。滚存结余18.41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政府债券98.99亿元。其中:发行新增债券73.9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交通、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发行再融资债券25.0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9.7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47.2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258.92亿元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6.“三保”支出情况

  全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3.85亿元,实际执行6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精准施策,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一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费支持政策,顶格出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按当期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税额等地方举措,提高政策执行精准度。全市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约9.63亿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市财政局、税务局优化退税等政策办理流程,整治涉企收费,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着力增强科技创新动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下达7500万元,实施技改奖补、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奖补等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健全现代教育体系,统筹安排2.65亿元,重点支持龙华职校北林校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大力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较为完整的人才引进与跟踪培育政策支持体系,下达4870万元,落实各类人才奖励补助,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育。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构建“财政+金融”政策矩阵,撬动金融信贷、社会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融资担保业务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风险补偿、代偿补偿、保费补贴等,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全年累计为791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支持,新增融资担保金额13亿元,同比增长83%。拓展供应链服务,为105家上下游企业提供总额86亿元的供应链融资,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支持创投集团联合金融机构,落地总规模11亿元的“专精特新”三号、“汇融时代”2支创投基金,运用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

  四是积极助推稳外贸促消费。下达176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培育工业企业升规升级、助推企业增产增效。落实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下达外贸发展补助504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等外贸新业态扩大出口。下达1390万元,推进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投放消费券,持续开展“惠聚融城”等系列促消费活动,稳定和扩大大宗商品消费,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下达2300万元,支持文旅融合及新业态发展、实施重点景区免门票开放、推动旅游景区创建。

  2.突出重点,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多元筹资支持城乡建设。获批省级代发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91亿元,同比增长81.2%,共支持61个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17.5亿元,集中支持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市政、交通、园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提升,下达20.1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征迁,以及土地收储、发放留用地货币补偿。依托市属国企对接实施46个、总额89.58亿元的融资项目,滚动调剂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6个、总投资126.28亿元的PPP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7.58亿元。

  二是促进园区建设提质增效。通过财政体制、税收返还等安排5.6亿元,大力支持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快补齐园区配套功能。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重点园区扩区征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等。下达节能环保资金340万元,重点支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港区枢纽能级提升,下达5160万元,实施海洋经济发展专项、港口生产发展补贴等政策,推进“智慧港口”建设。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预算内投资、上级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国企融资5660万元,重点支持东张水库水质提升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治理修复,以及应急防控、供水保障、智慧预警等。下达1.72亿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等。下达1250万元,继续支持海漂垃圾整治,推进海上环卫保洁常态化工作。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下达1.26亿元,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

  四是支持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下达6970万元,支持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934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乡村产业。下达600万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支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下达323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推进农村道路改造提升。下达地方粮食风险基金2000万元,支持储备粮轮换,实施粮库信息化建设,确保粮食安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9亿元,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支持村务员、党务员队伍等村级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3.加大投入,持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

  一是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下达860万元,支持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用好用活失业保险基金,增强基金互助共济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同时,通过实施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稳岗扩岗。

  二是健康卫生有效保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下达4.7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60元提高到700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医疗救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下达1.13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医疗卫生补短板、县域医疗分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增强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3370万元,按人均6000元标准发放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推动卫生健康高层次及基层卫生等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下达9.92亿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50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高龄老年人补贴等政策。下达1500万元,加快补齐养老短板,支持养老及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下达1.65亿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补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下达7460万元,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下达4640万元,支持提高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标准。

  四是教育文体加快发展。下达4.48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所,助推城乡义务教育学位增补和高中质量提升计划。下达保教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等资金3.9亿元,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1230万元,健全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困难学生不失学。下达2420万元,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升级完善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促进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支持“大侨务”观念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下达1800万元,推进全民健身工程、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4.注重绩效,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推进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对镇街财力状况分档进行调整完善,健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动提高镇域间均衡度和转移支付精准度。实施新一轮重点园区财政体制,完善超收分成办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稳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资产盘活长效机制建设。协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构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相衔接,资产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深化市属国企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补足资本金、注入经营性资产等措施,支持市场化运作、多元化融资,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

  二是管理绩效有效提升。对5个、总额12.76亿元专项资金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对2个、总额1.95亿元项目预算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不断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评价范围由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府采购支出等。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考核,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财政资源统筹,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05亿元,调剂使用闲置资产176宗、价值约1400万元。

  三是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位居全省前列,改革实施单位超600家。推进项目投资财审机制建设,全市评审总额达90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约8亿元,平均审减率达8.5%。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实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监管全覆盖。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减税降费、基层“三保”等9个领域、90类问题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5.防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正面清单和管理使用负面清单,实施政府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和全周期管理,细化“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举措。加强到期债务情况分析研判,落实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完善偿债资金预算机制,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全部按期偿还。加强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管理,实行“三保”预算审核全覆盖,确保“三保”支出从预算源头得到优先安排保障。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下达镇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11.1亿元,增长25%,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拨付中央直达资金10.5亿元,实现资金和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适时监测库款情况,统筹做好库款调度,加大对财政困难镇街资金调度保障力度。

  三是持续深化平安福清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下达1.6亿元,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有效支持“平安福清”建设。下达1120万元,支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业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投入,下达1100万元,支持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核拨2222万元,积极支持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工作,以及灾后设施修复完善,促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结果,得益于市委和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施策,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有力指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团结奋斗、艰苦努力。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牢固,财税收入持续保持增长压力增大,土地类基金收入持续减收,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有效保障“三保”压力较大,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福州市、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增长6%,按214.88亿元编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按137.85亿元编制。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财政补助9.46亿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5.79亿元,下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剔除债券还本支出4.79亿元、上解上级5.45亿元,全市收入合计150.8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87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5%,按100.47亿元编制,加上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4.02亿元、镇街财政净上解收入9.6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扣减安排债券还本支出4.79亿元,市本级收入合计123.1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增长28.1%,按89亿元编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9亿元,扣除债务还本支出19.7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9.2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增长931%,按7291万元编制,主要是国企股权投资收益上缴从原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改列本预算,相应增加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29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增长5%,按16.17亿元编制。其中: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2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4亿元。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82亿元,下降2.7%。当年收支结余1.35亿元。

  (五)2024年全市四本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四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55.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8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预算支出53.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82亿元。除“三保”支出外,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支出保障:

  1.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用好工业增产增效正向激励、制造业企业奖励、标准化补助等奖补政策,支持深入实施“工业提振”三年行动,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实施税收超收分成、基数专项补助、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等组合式财政支持政策,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完善园区综合承载功能,推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构建产业联动、区域协同的园区高质量发展格局。支持实施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行动,推进龙头企业主辅分离,促进服务业提质扩容。发挥商务发展资金撬动作用,深化城乡消费提升行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外贸补助、出口增量贴息、出口信保扶持政策,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外贸保稳提质。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支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优化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发挥科技专项资金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发挥产业基金作用,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专精特新产业,构筑现代产业新体系。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扶持激励政策。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完善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建设,推动产教融合,加快培育产业技术人才。持续加大人才专项相关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深化“融聚英才”行动,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

  3.支持加快全域统筹协调发展。聚焦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积极争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适度超前布局一批稳基础、优结构、利长远的项目,推进重点板块建设提速。统筹预算内基建资金、国企融资等,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三大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三农”投入,落实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规定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美丽乡村“以奖代补”资金效应,支持持续开展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促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用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优势产业集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4.支持全面发展社会民生事业。统筹用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专项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全面提升保教水平。持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特殊教育“四免两补”标准,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事业发展补短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长者食堂、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和开办补助等政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健康福清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市属公办医院与省、市医院协作共建,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繁荣发展文化、体育等事业。

  5.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统筹用好生态环境、林业、公园生态保护等相关资金,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支持深入打好“四大保卫战”,推进植树造林、城市公园、园林绿道、生态步道等工程。支持深化“全域治水”行动,持续推进龙江全流域综合治理、东张水库水质提升,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治理、海漂垃圾清理常态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政策,发挥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带动和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持续实施龙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建立健全林业碳汇开发、生态旅游价值实现机制。

  6.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支持强化城市发展韧性,完善重点区域防洪排涝体系,推进城区排水智慧化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用好安全生产、安全应急保障等专项资金,强化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等保障,支持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经费保障,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支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统筹做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深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集聚财源促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集成改革激活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以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创新支持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与金融、产业、科技等政策协调配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优化财政投融资机制,用好用足财政贴息、融资担保、供应链服务、产业基金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围绕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谋划生成更多大项目、好项目、一体化项目,加强与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项目衔接,滚动推进项目融资,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灵活运用“国企+金融”的组合模式,采取资产证券化、发行公司债、政策开发性金融等多种金融工具,持续拓宽国企融资渠道,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二)强化资源统筹,增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大力培植财源,优化收入结构,加强税源监控、税源挖潜、税收管征,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持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壮大财政综合实力。盘活存量资金和低效闲置资产,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债务限额,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严格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基建项目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管理相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市属国企资产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市属国企绩效考核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企利润上缴制度,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强化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平稳持续运行。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在出台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前,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全过程穿透式监测,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切实加强市属国企债务风险防控,建立融资平台公司风险指标体系,实行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总量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抓实抓细“三保”保障工作,推动财力下沉,健全镇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顽强斗志,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和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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